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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通报四起违规案例:公款买服装 局长遭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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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4: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安庆市纪委发文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案例,其中涉及公车私用、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收受被检查单位礼金、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违规违纪情形。

枞阳县房改办房改股股长许平生、浮山镇林业站副站长陶元日公车私用。枞阳县房改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许平生行政警告处分;枞阳县浮山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陶元日党内警告处分。

岳西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余刘刚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为职工购买服装。2014年12月5日,岳西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为局22名职工每人安排服装费1500元。2015年1月14日,该局从世纪华联超市购买3.3万元购物卡发放给职工作为服装费。经岳西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余刘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发购物卡变现上缴国库。

太湖县计生服务站副站长祝浩、刘畈乡计生办主任章保生、徐桥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叶黄华违规收受被检查单位礼金1000元。经太湖县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祝浩行政记过处分;经太湖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叶黄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章保生党内警告处分决定。

宿松县市场监督检验所所长周锋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给予周锋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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