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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 游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近日,一起前沿细胞治疗不良事件进入公众视野。临床试验的风险边界与运行规范随之引发关注。
一些公众对临床试验的认知,长期存在两极误区。有人将其神化为“救命神药”,盲目期待奇迹;也有人因个别不良事件,全盘否定医学探索的价值。理性正视医疗探索的未知风险,把握好医学创新与生命安全的关系,是我们需要认真学习的一课。
一款新药、一项新疗法,从实验室走向患者,要过哪几道关?一般来说,先在实验室完成分子设计和体外实验,接着依次开展小动物实验、大动物实验,验证基本安全性和有效性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批准进入人体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分Ⅰ、Ⅱ、Ⅲ期逐步推进,全部通过后才可以提交上市申请。
在我国,临床试验有着严密的全流程安全屏障。国内抗肿瘤新药试验仅能在具备GCP(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的三甲医院开展,且必须先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严格评估风险获益比。从充分知情、自愿入组,到全程动态监测、不良事件及时救治上报,整套流程规范,持续守护受试者的生命安全与合法权益。
临床试验的价值毋庸置疑。近年来,国内晚期结直肠癌领域的呋喹替尼、难治淋巴瘤领域的西达本胺、原创ADC领域的维迪西妥单抗、特殊突变型肺癌领域的伯瑞替尼等,都是历经成百上千受试者的亲身测试,才证实了疗效与安全性,最终改写临床指南的抗癌疗法,惠及广大患者。
不仅如此,对晚期肿瘤患者而言,标准治疗失效后,合规临床试验往往是绝境中难得的新希望,有时甚至相当于在死亡面前背水一战。
然而,医学发展始终伴随探索与风险,临床试验的探索性与风险性更是如影随形。落实到具体案例,临床上有一条原则——用药与不良事件在时间上先后出现,不等于存在因果关系;结局凶险,也不能仅凭结局反推试验方案失当,还需结合因果关系判断、病情进展等因素综合评估。
正因为有这种不确定性,《赫尔辛基宣言》确立了现代医学研究的核心铁律:受试者的权益、安全与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的考量。
医学探索是一场无止境的跋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对医者、药企和医疗机构来说,创新永远要让位于安全。无论医疗技术如何迭代,都切忌本末倒置、追逐技术热点而忽视生命安全。务必守住规范,既心系远方千千万万等待新药的患者,也护好眼前每一位以身试药的受试者,让医学创新行稳惠民。
公众则要明白,临床试验是寻求疾病转机的尝试,而非万能的解药。参与临床试验需要完整了解风险,理性权衡利弊。
(责编:郝帅、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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